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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
施工前期,针对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特殊危险情况,提前预测,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及配备应急人员,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、设备,以防突发事件,并定期组织演练,确保施工安全。
对处理突发事件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坚持高度集中、统一指挥的原则;迅速、准确地报告事故情况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;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,减少损失,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;积极合理地调动人力物力投入抢险,尽快恢复生产;加强职工抢险意识宣传,居安思危,妥善发布新闻信息。
3.2高处坠落应急抢险措施
3.2.1危险源识别
桥梁施工高处作业时,作业人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、安全网处存有重大危险源。
脚手架安装、吊装大型设备及构件作业.在机械设备安装、维修时,因用力不均匀造成人员重心失稳、滑跌、踩空、拖带、碰撞等引起坠落存有重大危险源。
3.2.2预防措施
按照项目部的要求,根据施工工序安排制订施工方案,对作业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.施工前,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,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,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。
设备物资提供合格的个体安全防护用品,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用品。
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,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,持证上岗,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。
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,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,必须及时解决,危及人身安全时,必须停止作业。
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,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,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,均应堆放平稳,不妨碍通行和装卸,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,作业中的走道,通道板和登高工具,应随时清扫干净,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,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,传递物体禁止抛掷。
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,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,凡积水均应及时清除,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、浓雾等恶劣气候,不得进行高空作业;台风暴雨后,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,发现松动、变形、损坏或脱落等现象,应立即修理完善。
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,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,并应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,作业后立即恢复。
作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通道上下,不得从脚手架或提升设施等施工工具进行上下。
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抽查,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修理合格才能继续使用。
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,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,工具应放工具袋内,防止脱落伤人。
3.2.3应急处理措施
事故发生后,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值班人员项目经理汇报事故时间、地点、方位、受伤人员情况。
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预案,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救行动。
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下,会造成不同程度损伤,以至死亡.根据施工高度着地部位、地面软硬程度等因素,坠落可形成颅脑外伤,胸外伤、腹外伤四肢及脊椎骨折等损伤.颅脑损伤是因为头部着地,形成颅骨骨折如病人坠落后即刻昏迷不醒等.胸部外伤主要是肋骨骨折,吸气时胸痛,不敢咳嗽等.腹部受伤多发生肝、脾破裂及肾挫裂伤.伤员有内脏出血表现为:面色苍白、脉博细弱而快、口渴、腹痛、恶心呕吐等,坠落时臀部着地往往发生脊椎压缩性骨折,下肢瘫痪等。
现场急救.对坠落的伤员现场处理十分重要,否则会贻误治疗,而不正确的处理又容易使伤员雪上加霜。
坠落伤员往往是多发性损伤,救护时不能顾此失彼.胸部骨折包扎固定,四肢骨折可就地取材,所用木板长度应超过上下两个关节.脊椎损伤特别要注意脊椎骨折的处理.搬运伤员时应有一人抱头牵引固定颈部抬上木板担架,用衣服毛巾沙袋等固定头颈两侧,以防摆动头部.用担架运送伤员时,使伤员脚在先、头在后,这样便于抬担架的人观察伤员的的神态及病情变化.经过伤员现场处理之后,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观察。
3.3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
3.3.1危险源识别
施工过程中机械、车辆转动部位的绞、碾压和拖挂、机械部分的钻、锯扎、撞、挤等存有重大危险源.维修、施工过程中机械失稳、倾倒、机况不良、违章操作、机械安全保护设施欠缺等存有重大危险源.施工现场一些机械设备可能作业人员造成多种伤害.这些伤害是:
(1)夹伤:人的身体及四肢在机器的闭合或往返运动中被夹住.在有些情况下,肢体被卷进闭合运动的部件中时,也会发生夹伤.例如,在使用抓夹工具不当时,会夹伤手指。
(2)撞伤:施工人员盲目进入机械的旋转活动范围内时,会造成严重伤害。
(3)接触伤害:当人体接触到机器锋利的或锉状的表面时,会发生伤害.另外,接触高温或带电部件,也会造成伤害。
(4)卷动伤害:头发、耳环、衣物等卷入机器的运动部件造成伤害。
(5)射伤:在机器运转时,因机器部件或工件被抛出而造成的伤害.例如,碎条、细渣、熔滴或机器部件的碎片抛出造成的伤害。
3.3.2预防措施
工程实施前,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,制订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,操作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施工,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。
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、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,严格禁止无证操作行为。
新进场的机械驾驶人员必须经过跟车实习,熟悉施工现场道路状况后方可独立操作。
作业场所的机械设备在正常运转时候,施工人员严禁盲目进入机械旋转危险区域内,当需要通过机械设备运转范围时,必须向司机发出信号,待司机停止运转时方可通过。
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出施工现场时严禁与行走机械、车辆抢道,不得强行爬车和追车。
行走机械、车辆在通过施工作业地段、平交路口等特殊地段时必须按5 ㎞/h 限速行驶。
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制度,加强工前安全讲话、工中安全检查、工后安全总结的三工制活动.以不断地增强施工人员自防互防能力。
3.3.3应急处理措施
事故发生后,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值班人员项目经理汇报事故时间、地点、方位、受伤人员情况。
项目部制定应急预案,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启动预案,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救行动.施工现场的机械伤害事故,会造成不同程度损伤,以至死亡.根据施工作业地点、机械类型等因素,伤害类型多为挤、压、绞、缠、切等引起的外伤。
现场急救:对伤员的现场处理十分重要,否则会贻误治疗,而不正确的处理又容易使伤员雪上加霜.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应停止设备运转或移动机械设备,使伤员脱离致害物,对与肢体动脉流血的伤员要及时包扎止血,防止流血过多造成休克或生命危险。
事故中如果发生手、脚或手指、脚趾断掉时,在料理好伤者后,及时找回断肢,用清洁的布块包好放入塑料袋内,让断肢保持低温,如有可能在塑料袋周围放些冰块,但不要将冰块直接碰到断肢。
伤员转运的正确方法:外伤患者,经过现场急救之后,需要送往医院救治.在搬运伤员的过程中,如果不懂得伤员转运中的知识和方法,很有可能由于搬运不当引起严重后果.例如:脊椎损伤的病人,转运中不能使病人的脊椎弯曲,应用坚固的木版将身躯固定好,并用硬木板担架搬运.没有应用物时,多人同时搬运中,应使其身体保持在伸直位置,以免损伤脊椎神经,导致下肢瘫痪;对于昏迷者,应让其取侧卧位,以防呕吐物吸入肺部,引起肺炎或窒息死亡;危重伤员搬动身体时,必须将患者的头、肩、躯干做为一个整体,在同一平面上同时翻转和搬动,不可使其扭曲等等.
患者在担架上,应根据不同的伤情,做一些体位上的调整,例如:怀疑脑损伤的可将伤员的头适当的垫高.有头骨骨折时头部两侧还应用棉衣、枕头、砖、石等予以固定,避免晃动加重损伤.如果怀疑患者内出血休克,则应采用头低脚高位.如果患者呼吸困难或是胸部创伤,则应该采用半坐位.经过伤员现场处理之后,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观察。
3.4突发性触电、火灾应急抢险措施
3.4.1危险源识别
施工现场下列工序或作业存在触电事故重大危险源:
未使用TN-S 系统,工作零线带电。
电动设备金属外壳与PE 线保护零线连接失效或连接少于2 处未重复接地。
作业台架或移动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。
电线路绝缘破损漏电,且电器设备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效或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不合理。
机电设备维修带电作业。
电工、电焊工作业不使用个体防护用品。
变配电设备屏护失效等。
外电线路防护安全距离不够。
3.4.2预防措施
制定完善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技术措施,按规定维修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,确保电器安全可靠。
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应采用TN-S 保护系统,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,分别对电器设备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。
在电源系统中性点接地的TN-S 系统中,按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标准要求,对所有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。
在潮湿、金属占有系数较大的工作环境,应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Ⅱ的电动工具、设备和导线。
施工现场的配电箱、开关箱、电线路应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,破损的配电箱、开关箱应立即更换,高压、变配电设备的围栏、屏护高度应满足防护屏安全要求中的规定,并树立明显的标志牌.当安全距离不足时,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。
采用连锁保护安全技术防止触电事故,如双电源的自动切换保护安全装置,电焊机空载断点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等。
采用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、绝缘鞋、绝缘垫等预防触电事故。
对作业人员进行触电应急救援知识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