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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11-14 09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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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库管理制度

(1)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,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。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,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,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、数量、产地、进货日期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包装情况等,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,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。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,并有记录本。

(2)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,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,防止食品霉变、生虫。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,包括冷藏库柜)和冷冻库(柜)。搞好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潮工作,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,消除有毒、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场所。

(3)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,离墙30厘米以上,Zui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。食品按照先进先出、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,并有明显标识。

2.15除虫灭害制度

(1)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,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,并保证能正常工作。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,定期消毒。

(2)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,防止害虫滋生。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,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。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,实施时,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。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,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、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。

2.16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

(1)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,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,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;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,并组织培训考核,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。

(2)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,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,检查记录完备。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,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。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,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。

2.17商品配送日常工作质量检查制度

对食品配送公司各项工作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制,对各区域进行不定期,不定点、不定项的抽查;

检查内容包括考勤、着装、岗位职责、设备使用和维护、食品储藏、保管,加工产品质量、工作状态、行为规范、原材料节约及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。

各项内容的检查分别或同时进行。

(1)卫生检查:每日一次,含食品卫生、日常卫生、计划卫生;

(2)纪律检查:随时,包括工作纪律,考勤考核,规章制度等;

(3)设备安全检查:每月两次,包括设备使用、维护安全工作;

(4)生产检查:每周一次,包括储藏、职责、出品质量及工作效率、工作态度等。

质检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,依据情节,做出适当的处理,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内改正。

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,追究个人的责任;属于部门、班组的差错,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,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。

对于屡犯同类错误,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,应加重处罚,直到辞退。

质检人员应认真负责,一视同仁,公正办事。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,对时间、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,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。

2.18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

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,明确食品安全职责,保障客户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公司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食品安全职责

公司设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,在公司的领导下,做好各项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主要职责为:

(1)组织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
(2)落实公司制定和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;

(3)组织实施公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;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。

(4)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,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,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。

(5)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、教育和培训工作;

(6)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。食品安全总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按照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,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,全面对食品安全负责。对责任人的追究。

(1)食品安全员对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,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(2)责令销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。

(3)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,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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